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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安排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考研网  作者:华中师范大学考研网   阅读:2071[字体: ]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安排已正式公布,华中师范大学考研网为大家分享具体内容如下: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复试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机构
    1、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田晓宝、孙永祥
    副组长:吴凡
    成员:孙静梅、陈朝汉、黄任歌、王笑合、陈永、康瑞军
    秘书:邱耿华
    2、考务工作组
    组长:叶雷
    成员:熊少凯、董和平、黎晓阳、邱耿华、万红霞
    3、咨询电话:67861210
    4、申诉电话:67867062

三、复试对象及报名手续
    1、复试分数线

项目

专业代码及名称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最低分数

要求

130200、学术学位门类各专业、

34

51

354

1351、艺术硕士

34

51

327

045111学科教学(音乐)

44

66

327


    注: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推免生均可参加复试(有关考生复试事宜由学院告知);少数民族骨干生和单考生不占本院录取计划;可以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以学校研究生院最终公布的名单为准。
    2、凡参加复试的学生,都必须于4月 1日14:00--17:30到音乐学院323室报到,接受复试资格审查。报到时,考生必须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往届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rz/);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育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以及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3)盖有红章的大学或者专科期间成绩单(往届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4)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5)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考生单位所在人事部门的签署意见。
    3、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及100元复试费用。
    4、凡参加复试的学生,复试时都必须同时交验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准进入复试场所。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具体安排请查看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网站 (
http://gs.ccnu.edu.cn/)

四、复试安排与要求(以下考点教室全在华中师大音乐楼)

日期

时间

考生类别

复试方式及科目

地点

42

8:3010:00

学术硕士理论方向、学科教学(音乐)

闭卷笔试:作品分析(含曲式、和声分析)

427

学术硕士钢琴方向艺术硕士钢琴方向

闭卷笔试:作品分析(含曲式、和声分析)

629

学术硕士声乐方向艺术硕士声乐方向

闭卷笔试:作品分析(含曲式、和声分析)

727

10:30-12:00

学术硕士

英语口语面试

427

专业硕士

727

 

 

14:00开始

学术硕士声乐方向

声乐艺术史论、声乐演唱2首作品

427

艺术硕士声乐方向

声乐演唱2首作品

学术硕士钢琴方向

钢琴艺术史论、钢琴视奏

音乐厅

艺术硕士钢琴方向

钢琴视奏

学术硕士理论方向

理论专业、表演技能

727

学术硕士作曲方向考生(含电脑音乐基础知识)

器乐演奏、视唱练耳、作曲理论

203


五、复试工作的程序及要求
    1、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由至少3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职称以上人员或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和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2、复试成绩的评定,可由复试小组集体评议,也可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
    3、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构成:英语占20%、曲式与作品分析占30%、专业方向复试科目占50%。
    4、录取总成绩(满分100分)构成: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
    5、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6、总成绩在华中师大研究生院网站、音乐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
    7、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准确客观”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把好复试质量关。
    8、复试中的命题者,必须严守保密纪律,违者将严肃处理。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5年3月18日

    以上资料由华中师范大学考研网为你整理提供,需要了解更多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考研信息资料的同学请点击查看: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6年考研信息汇总,我们收集整理汇总了华师音乐学院近年的考研信息以备同学们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