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新生朋友:
祝贺你被录取为我校2015级研究生,欢迎来到华中师范大学深造!为帮助你按时顺利报到,请务必认真了解以下信息:
一、报到:
(一)报到时间及要求
报到时间为2015年9月6日至9月7日。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我校在武汉三大火车站均设有迎新接待站。报到不得提前或推迟,因故不能按期到校者,须来电或来函并附证明向所在学院请假,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以上不到校办理注册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来校报到时,请持毕业证书原件(同时交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单和身份证报到。
(二)新生自助报到系统操作说明
今年我校研究生新生继续实行网上一站式自助报到,请新生务必于8月17日至8月30日之间登录华中师范大学新生自助报到系统依次完成相关手续,以免影响正常报到。
1.登录网址:请新生访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2015级研究生新生报到”页面报到(http://yjs.ccnu.edu.cn/yjs/); 输入学号和身份证号后6位(末位X请用大写)登录。
2.基本流程:①确认个人信息→②网上选宿舍→③网上缴费(含学费、住宿费、大学生医保费、研究生平安健康保险费等)→④网上打印报到单。
3.登录时间:
(1)网上选宿舍:所有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均须在2015年8月17日至20日登录新生报到系统完成选房操作。
(2)网上缴费:所有2015级研究生新生均须在2015年8月25日至30日登录新生报到系统完成缴费操作(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大学生医保费、研究生平安健康保险费等)。
完成缴费之后请提交全部信息,生成并打印新生报到单,入校时随录取通知书一并提交录取单位。
二、网上选宿舍:
根据工作安排,所有2015级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新生入学报到系统页面查询“网上选房”链接,输入学号和身份证号后6位(末位X请用大写)进行选房操作,对于规定时段内未选房的新生,系统将按程序自动分配房间,入学后不得申请调整。针对自动分配宿舍的新生,如入校后的确不住校,请在9月20日之前前往录取学院和学校宿舍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新生,必需缴纳住宿费用。
2015年的返校生(含2014级支教推免生和2014、2015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均须按上述规定进行网上选房。选房咨询电话:027-67868239,027-67861000。推荐使用IE浏览器。
三、组织关系、户口关系办理:
1、党(团)组织关系:中共党员由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省生源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湖北省生源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共青团员由所在基层团委出具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华中师范大学团委组织部”。
2、户口关系: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研究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要求请参照我校保卫处《2015年研究生新生入户须知》(详见附件一)。
3、定向生的党(团)组织关系、户口关系不转入我校。
4、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等请在开学时自己带来,于报到时交由各学院(所、中心)集中后分别交学校有关部门办理。本校应届生由学校统一办理。
四、费用:
1、全额学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学费按年度收取,每年8000元。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年度收取,每年10000元;
音乐学院的艺术硕士两年40000元(按学年收取,每年20000元);
MBA(学制2年)学费每年每生34000元,总计为68000元;
MPA(学制2年)学费每年每生25000元,学费总计为50000元;
法律硕士(学制3年)每年每生9000元,总计为27000元。
注:各项收费标准正在审批中,最终以物价局政策为准,具体学费、住宿等标准详见学校财务处网站公示栏。具体操作流程请见《2015年新生(含研究生)缴费须知》(详见附件三)。
2、住宿费:每人每年预计需住宿费1500元,实际收取标准按照网上所选宿舍标准确定。
3、医保费:新生入学一次性缴纳在校期间的大学生医保费用,每人每年60元,二学年制120元,三学年制180元。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学生可自主选择享受原医保,或退保参加大学生医保,但是不能两者同时享受。
强烈建议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同时一并参加研究生平安健康保险,具体情况见《研究生平安健康保险投保说明》及相关内容(详见附件二)。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的完成学业。奖励范围包括2014年9月及以后入学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分为:
类别 |
等级 |
奖励标准 |
比例 |
博士生 |
一等 |
1.5万元 |
10% |
二等 |
1.2万元 |
20% |
|
三等 |
1万元 |
70% |
|
硕士生 |
一等 |
1.2万元 |
20% |
二等 |
0.8万元 |
40% |
|
三等 |
0.4万元 |
40%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部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万元(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额度),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毕业学年按照9个月发放),最多按29个月计。
6、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确因经济困难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硕士贷款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1万元,博士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1.2万元),但需事先准备由乡(镇、街道办)民政部门或上一级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父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父母同意贷款的书面证明,具体办理时间及相关事宜开学后由研究生工作部另行通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新生生活用品全部自理。报到时须准备近期彩色登记照片8张备用(1寸、2寸各4张)。
2、新生报到时需交验毕业证书原件(请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学号,交由研究生秘书),无毕业证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通过不同形式进行摸底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须按向学院提交《华中师范大学新生报到单》;请全体新生关注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微信平台(“华大研究生”),方便了解新生报到及入学的各项工作通知和安排,微信二维码已经附在后面,另外,请新生认真关注《关于2015级研究生新生网上报到及缴费的说明》(表格详见报到系统页面的“通知公告”)。
3、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达到《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学校线)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考生直接到我校报到入学。
达到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而未达到学校线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考生,第一年直接到教育部指定高校基础培训基地(西南大学,请于7月中上旬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入学须知)培训一年,第二年到我校入学报到。
4、需要将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务必在开学报到之前将档案调到录取学院。
咨询电话:
招生办公室: 027—67861488 67867707
研究生工作部:027—67867049 67861491
院办公室: 027—67866926 67861483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6月
附件一:2015年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以上资料由华中师范大学考研网为你整理提供,预祝同学们度过一个愉快的研究生学习历程!